[訊息轉知]銓敘部令以,有關該部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請參閱。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5-2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敘部令以,有關該部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請參閱。下載銓敘部-函下載 Post Views: 65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實踐大學「財產保險業ESG」及「壽險業ESG」2門磨課師(MOOCs)課程簡介海報電子檔1份(如附件),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貴校教職員生踴躍報名修習2025-02-14[訊息轉知]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2026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日本獎學金留學生(學部)」申請資訊2025-07-23[訊息轉知]國立臺北大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班及非學分班」招生訊息,請有意願者踴躍報考,請查照。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