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銓敘部令以,有關該部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請參閱。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5-2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敘部令以,有關該部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請參閱。下載銓敘部-函下載 Post Views: 85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生死與健康心理諮商系「從『破.地獄』電影中看殯葬儀式之悲傷撫慰」公益講座活動2025-06-16轉知國立宜蘭大學115學年度智慧休閒農業進修學士學位學程(公費生)招生資訊2026-01-09[訊息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美術學科中心「114學年度新媒體藝術教師專業社群研習-SEL與新媒體藝術教育」實施計畫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