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銓敘部令以,有關該部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請參閱。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5-2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敘部令以,有關該部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請參閱。下載銓敘部-函下載 Post Views: 176相關內容[競賽訊息]銘傳大學 2022 銘傳觀光國際研討會高中、職生『管理、社會議題探索』中、英文小論文競賽2022-03-17[活動轉知]國立中山大學「OPEN HOUSE 一日中山人活動」2022-10-13[訊息轉知]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家政學科中心為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公開授課_第1場次_低碳新「食」尚」2026-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