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藝術生活科課綱專業推動【流行音樂與創意產業】全國教師研習」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地點:共三場,詳見實施計劃。

三、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