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環境部公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之減量方法」及「免確證減量方法」

說明:

一、 依「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12條及112年12月13日本部溫室氣體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審議會第1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就溫室氣體減量措施類型,審定具備專案範疇、適用條件、專案邊界、基線情境及專案情境等內容之溫室氣體減量方法。必要時,並得於審定時,指定溫室氣體減量方法中減量措施或減量成果之確證或查證方式。」

三、 環境部現完成「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之減量方法」及「免確證減量方法」之審定,並公開於本部氣候變遷署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臺(網址:https://carbonoffset.moenv.gov.tw/)。事業或各級政府可依「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自行或共同提出申請自願減量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