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1-1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檢送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請查照。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銓敘部-函下載相關內容[法令修正] 轉知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點發布案,請查照。2022-06-01[嚴正聲明]媒體錯誤報導澄清說明2023-05-17[訊息轉知]基隆長庚紀念醫院招募學生志工202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