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1-1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檢送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請查照。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銓敘部-函下載相關內容114年度預算案2025-01-20[繁星推薦]111繁推志願模擬選填結果及志願正式選填注意事項公告2022-03-04[活動轉知]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進修推廣部推廣教育中心辦理112年度「電動車機電整合工程師中級考證暑期培訓班」202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