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檢送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課程發展與精緻教學中心合作辦理112-1教師研習【酷凌計畫】工作坊實施計畫Post author:特教組Post published:2024-01-12Post category:教務處 / 特教組 / 訊息轉知 / 進修研習 / 首頁公告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第1080049118號函修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二、詳細實施計畫請見附件。研習相關事宜請逕洽:藝術生活學科中心蔡先生,電話02-2707-5215#173。實施計畫下載 Post Views: 182相關內容[校內競賽]110(下)第06週整潔、秩序成績公告2022-03-17[訊息轉知]衛生福利部業將水痘列為非須強制隔離之法定傳染病,與現行教師請假規則第4條第1項第14款核給公假之要件未符,據此,教育部101年2月3日臺人(二)字第1010007884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教師罹患水痘如有請假需求,請依教師請假規則各假別所定要件規定辦理2025-01-20[重補修資訊]公告第四梯次重補修編班名單及上課時間、地點_0316更新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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