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2-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下載 Post Views: 61相關內容[進修研習]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推廣碩士學分班招生訊息,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請查照。2023-12-20[活動轉知] 東海大學2022 OPEN CAMPUS2022-11-01[訊息轉知]2025年【衛武營藝企學】下半年節目申請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