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2-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檢送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生活科技學科中心辦理「全國高級中學2024第十六屆生活科技學藝競賽活動」實施計畫及相關附件1份(如附件),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併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轉知主管學校),請查照。2024-01-08[訊息轉知]請布達「Meta 台灣 AR 黑客松」競賽資訊鼓勵貴校師生踴躍報名,請參照。2023-03-20檢送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音樂學科中心擬辦理「111學年度跨高等教育單位合作-歌仔戲「教」、「學」、「演」」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教師參與並惠予公假與課務派代,詳如附件。202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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