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2-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下載相關內容[教師甄選]114學年度第1次專任教師甄選初試成績,請至本校教師甄選系統查詢。2025-06-10[訊息轉知]111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海報及得獎者具體事蹟簡介2022-11-17[各項競賽]龍華科技大學數位內容技術研發中心舉辦「第十一屆全國原創桌上遊戲設計比賽」202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