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2-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下載 Post Views: 58相關內容[活動轉知]中原大學111年6月2日舉辦「2022年線上大學生活與校園介紹暨宿舍巡禮」2022-05-31[訊息轉知] 佛光大學115學年度「學校亮點及特色」及「繁星推薦」招生文宣2025-10-15[訊息轉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辦理「112年度自主學習成果分享-知識嘉年華」活動,敬請鼓勵同學踴躍參加並惠請協助張貼宣傳海報202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