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 Post Views: 65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探索南應,預見未來」-2023校園開放日活動2023-05-04[訊息轉知]有關社團法人臺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辦理「112年金融基礎教育教師研習營」,請貴校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2023-05-05[訊息轉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113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入學資訊,請有意願者踴躍報考,請查照。202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