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客家委員會為鼓勵各單位員工參與客語能力認證,建請本校給與參加111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所屬同仁補休,請同仁提供證明文件,俾憑登錄補休時數,請查照2022-02-23[訊息轉知]基隆市政府辦理「112年基隆青年投實習媒合計畫」2023-07-07[重要公告] 111學年度教職員工敬師禮券發放,敬請9/26-9/30撥冗至人事室領取,謝謝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