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31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檢送「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11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住宿、會議、餐飲等優惠方案)」2022-03-21[訊息轉知] 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華語中心承辦2026年暑期「美國國務院華語獎學金研習班」徵選臺灣寄宿家庭2025-11-18[訊息轉知]檢送國立臺北大學辦理「全民閩南語能力認證暑期輔導班」課程資訊,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202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