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相關內容[訊息公告]2023秋季全民台語認證2023-08-30[訊息轉知]2025年第1屆臺灣國際兒少書展「師生結伴行,一同逛書展」團體報名及偏鄉學校補助須知,請惠予協助轉知 所屬高中以下各級學校、補習班、課後服務中心(安親 班)、幼兒園及自學團體案2025-05-15[活動訊息]兩岸關係與國際情勢透視營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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