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40相關內容[各項競賽]111年教育部品德教育徵稿(含影音作品)評選活動2022-07-14[訊息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定於本(113)年11月1日辦理「2024檔案月啟動同樂會」,敬請踴躍參加2024-10-25[訊息轉知] 教育部辦理「2025自主學習節」資訊,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及惠予公(差)假登記出席活動202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