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08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實踐大學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113學年度「心理分析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電子檔1份,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2023-12-19[訊息轉知]本署辦理112學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 作業說明及申請表各1份2022-12-22[重要公告]113年8月29日(四)上午8至下午4時止辦理教師評審委員會選舉委員票選活動,請本校教師踴躍參與投票。202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