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12相關內容[各項競賽]日本高知縣辦理「漫畫甲子園」第32屆全日本高中漫畫選手權大會活動資訊2023-05-04[訊息轉知]客家委員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認證之報名資訊,請有意願者踴躍報考,請查照。2024-01-25[訊息轉知]中央選舉委員會通知112年3月4日(星期六)為第10屆立法委員南投縣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之投票日,勞工當日之放假及出勤權益請依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1393號令辦理,以保障勞工行使投票權益。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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