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98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工作犬訓練中心111年暑期實習計畫2022-04-22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營:探索廣袤的醫學世界2024-11-01[活動轉知]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職能治療學系將舉辦「第十五屆臺大職能治療營 職想play」活動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