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48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國立中山大學圖書與資訊處辦理「第23期圖書館專業人員在職進修學分班」下學期招生簡章,敬請惠予轉知所屬圖書館,鼓勵在職人員參加並予公差假2024-01-09[訊息轉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環境教育30+3小時核心課程研習班」2023-09-25[訊息轉知]114年國家青年交響樂團寒期活動甄選202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