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相關內容[活動轉知]朝陽科技大學應用英語系辦理「大學生活一日營」2023-05-02[訊息轉知]2023烏克蘭聯合芭蕾舞團《戰時輓歌》2023-03-10[訊息轉知]「《璀璨經典百老匯》交響音樂會」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