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50相關內容[訊息轉知]2024華岡藝展《華岡巴洛克音樂研究中心-古提琴與樂團之夜》2024-04-22[重要訊息]112年2月10日教務會議日程2023-02-09[訊息轉知]2023高雄教育節第四屆『自主學習年會』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202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