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59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2022春季全民台語認證」資訊2022-03-21[重要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用書2025-12-18[資訊網路] 網路守護天使3.0「趨勢科技家長守護」推廣使用202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