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233相關內容[學生活動]2025全國智慧製造應用競賽巡迴研習2025-03-06[活動轉知]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2023高中生生命科學研習營」2022-12-21[訊息轉知]藝術課程ICT教學與實務:113學年度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暨高雄市立新莊高中均質化跨校教師專業社群學習」202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