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9相關內容[訊息轉知]開南大學空運管理學系辦理「2025航空服務體驗營」2025-06-06[各項競賽]2023 MiNGYI 文化盃印象繪畫暨Q版好神設計大賽2023-07-24[訊息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隔離治療相關費用支付對象202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