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63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函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第3項所定「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最近3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相關事宜一案,請參閱。2024-09-16[活動轉知]檢送本校「第24屆全國高中高職日語演講比賽」辦法及報名表,敬請協助公告並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參加。2022-07-01[訊息轉知]114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全國租稅達人爭霸賽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