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41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國立臺南大學辦理「藝師藝有─111學年度鼓勵學校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計畫」動態展演暨成果分享會活動2023-05-11[訊息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新增「軍職年資併計請頒公教人員服務獎章切結書」、「擬任人員具結書」及「公務人員服務誓言」線上切結等功能。2022-11-17[活動轉知]弘光科技大學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112年進修部獨立招生說明會202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