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96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美術學科中心「111學年度雙語選修-數位插畫課程公開觀課研習-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計畫2023-03-07113-1學期住宿申請表2024-06-11[訊息轉知]靜宜大學112學年度第1學期共開設7門磨課師課程,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敬邀貴校師生踴躍報名參加,惠請協助公告周知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