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相關內容[重要公告]國立基隆高級中學112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2023-07-10[活動轉知]國立中興大學112年暑期「國高中營-鑑識推理偵查基礎營與穿越機瘋狂創客競速營」2023-05-17[磨課師課程] 國立臺南大學磨課師(MOOCs)線上課程「繪本藝術賞析(2022春季班)」自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202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