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相關內容臺灣大學昆蟲學系昆蟲標本館辦理「2025蒐藏自然—臺大昆蟲標本館高中營」2025-04-07[訊息轉知]逢甲大學111學年圖書資訊專業學分班(第17期)2022-07-08[訊息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112年至115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調整24小時電話投保之服務方式,請同仁參考運用,請查照。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