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相關內容[升學資訊]轉知景文科大111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訊息2022-04-18[訊息轉知]本校辦理「2022全國高中職校專題實作或實習科目成果雙語展演比賽」,邀請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2022-10-18[訊息轉知]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合作辦理112-1教師研習【體驗課-今天練武功】工作坊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