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定於111年11月26日舉行,有意願擔任選務工作人員的同仁,請於本年6月10日(星期五)前至人事室登記。2022-06-01[防疫資訊]鼓勵下載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2022-05-10[訊息轉知]陽明交通大學舉辦「2022臺灣線上學習高峰會:2022 Online Learning Summit Taiwan」敬請本校所屬人員踴躍參加202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