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 Post Views: 126相關內容[各項競賽]傳說對決JS萬爵盃2023-05-16【完免榜單】114學年度完全免試入學錄取名單公告2025-05-15[訊息轉知]教育部委託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14年校園入侵物種與生態環境管理研習會」實施計畫202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