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 Post Views: 194相關內容【徵才公告】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2023-07-04[活動轉知]南華大學管理學院國際企業學士學位學程辦理「2023年NHUIB 魷魚遊戲國際領袖營」2023-07-04[訊息轉知]本校南部太陽能學校執行教育部「STEAM教育X永續動力」推動計畫,於5月6日至7日舉辦「永續動力種子教師」研習營,採校內主管推薦推動學校永續能源教育師資參加,請查照。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