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營建署111年8月2日營署綜字第1111160976號112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地方發展永續海岸管理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實施辦法,簡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現任職於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
(二)作品類型:海岸環境教育之教學案例設計。
(三)收件方式:即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截止,電子檔請於截止日前上傳至:https://reurl.cc/RyqZMr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