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112年「推動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參與國際藝術競賽計畫」,延長申請時間至本(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止

一、本部112年5月25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1878號函諒達。

二、旨揭計畫係鼓勵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參與國際競賽,藉以提升藝術涵養與專業能力並拓展國際視野。

三、112年補助國際藝術競賽項目及對象如下:

(一)本案所指國際藝術競賽或頒獎活動,其參賽者國家數至少來自3國(含)以上為原則者,並以112年度舉辦者為限。

(二)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申請期間就讀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出國參加國際藝術競賽或領獎者。

四、為鼓勵符合上開資格學生提出申請,本案申請期間延長至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止;請將申請文件及應繳資料,由學校依限備文函送本部,逾期或文件不齊者,概不受理。

五、本計畫之補助經費,依「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藝術才能班活動實施要點」,本部主管之學校由本部全額補助。

六、檢附原函及計畫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