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內政部組織法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各行政規則涉及內政部與消防署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相關權限業務皆由內政部與消防署承接辦理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9-2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內政部組織法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內政部令下載相關內容[政策宣導]轉知交通部公路總局為鼓勵學生於考領機車駕照前,參加駕訓班接受正規駕駛訓練及補助案。2022-02-08[活動資訊]2021亞太管樂節臺灣管樂合奏大賽2021-10-06[活動轉知]南臺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2023年高中職化工與材料創意科學營」202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