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內政部組織法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各行政規則涉及內政部與消防署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相關權限業務皆由內政部與消防署承接辦理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9-2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內政部組織法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內政部令下載 Post Views: 194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檢送「2023新北市樂壇新星」甄選簡章、報名表資料及契約書1份,敬請惠予宣傳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詳如附件。2023-02-17[訊息轉知] 客家委員會「112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 份2022-10-28[活動轉知]國立屏東大學勞動部「112年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課程202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