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競賽]「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基隆市初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基隆市市賽,預定於9月15日上午辦理系統操作線上說明會,開會通知單另發,再請尚未熟悉系統知學校預留時間出席。

三、學校若有開設報名系統帳號之需求,請於9月13日前完成google表單基本資料填寫,已有權限則免填。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giAccMUiaf9Wdzhh9

四、再次重申,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著作(如 AI 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作品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應交付評審員會決議。於初賽前,經判定有上述情形者,不予評選。如於初賽評選完成後,經判定為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須自負法律責任,並得禁賽 1~2 年。

五、旨揭計畫亦公告於本處處網,請學校廣為宣傳,鼓勵學生踴躍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