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訊息]111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考因疫情相關通知

試務組公告:

因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並取消隔離政策,唯教育部仍建議學生維持自主健康管理不到校六天。如於期末考試前或期末考當日快篩陽性,參加考試規範如下:

  1. 請持快篩試劑註記姓名與篩檢日期拍照,於快篩陽性當日立即通報衛生組,由衛生組通知試務組安排至備用試場應考。
  2. 於考試期間至備用試場應考(明德樓1F教室)
  3. 當日全天皆在備用試場應考(無須返回原班教室)
  4. 考試期間請全程配戴口罩
  5. 試後不辦理補考作業
  6. 如中央修正學校相關疫情請假規定,則再跟進修正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