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轉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下稱兩廳院)更正112年5月31日兩廳院電銷字第1121000783號函(諒達),敬請轉知貴校青年學子並鼓勵參與藝文活動,詳如附件。Post author:特教組Post published:2023-06-08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活動訊息 / 特教組 / 首頁公告附件下載 Post Views: 26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合作辦理112-1教師研習【雙語教學分享-藝能領域如何融入雙語】2023-10-25[訊息轉知]逢甲大學辦理圖書資訊專業學分班(第18期)2023-06-17[活動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物理學系學生會舉辦「2023寒期物理研習營」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