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銓敘部令:公務人員為親自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得於實際任職達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限制轉調期間三分之一以上後,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其他機關服務。其子女是否為3足歳以下,以擬任機關指名商調之日為認為時點;至實際任職達限制轉調期間之三分之一以上之認定,以自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實際任職至調任其他機關到職日之前一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6-0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銓敘部令-養育三足歳以下子女調任期間認定及三足歳認定等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轉知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性別平權教我們的事」活動 資訊,請查照。2021-10-12[活動轉知]國立中興大學資訊管理學系與電機學系舉辦「2023中興電機與資訊生活體驗營」活動2022-11-22[訊息轉知]檢送本校辦理『麥塊種子講師研習訓練』事宜,請惠予公告並鼓勵學校教職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202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