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112年度青春動滋券領用

112年度青春動滋券領用規劃如下:

(一)領券資格:16歲至22歲(出生日期為中華民國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二)領用期程:112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2月31日,逾期失效,若延長領用期程,將另外公告。明(113)年度之後的發放及使用期程,將於今年度青春動滋券發放作業完成之後,再行對外公布。

(三)領用方式:至動滋網領取青春動滋券頁面,輸入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等基本資料,經驗證符合年齡身分資格及手機簡訊驗證無誤,即可獲取二維碼(QR code),可截圖或列印,於臨櫃消費時使用,或輸入付款碼,於線上平台消費使用。領取之二維碼(QR code)及付款碼限當日有效,若需於其他日期進行消費抵用,則須重新上動滋網進行領券,以避免所領取之動態二維碼 (QR Code)及付款碼遭他人盜用。

(四)適用範圍: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且經本署審核通過之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合作店家資訊可於動滋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