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為以受僱者向雇主提出書面申請之次日起,依曆計算至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始日之前一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下載 Post Views: 31相關內容[訊息轉知]電影選角新人徵選活動2023-04-26莊敬樓一樓飲水機檢驗結果2025-05-28[教育旅行]本校辦理112學年教育旅行行程規畫表202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