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為以受僱者向雇主提出書面申請之次日起,依曆計算至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始日之前一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下載 Post Views: 111相關內容[各項競賽]威世波X東南傳說對決電競菁英盃大賽2022-11-30[活動轉知]輔仁大學「2022輔仁大學外語學院尤里卡戲劇營:美麗人生」2022-05-02[學生競賽]第4屆中學生黑客松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