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為以受僱者向雇主提出書面申請之次日起,依曆計算至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始日之前一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檢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2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及海報。2022-11-23[訊息轉知]檢送本校辦理『麥塊種子講師研習訓練』事宜,請惠予公告並鼓勵學校教職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2023-03-13[活動轉知]台灣省教育會協助社團法人慧治教育協會籌辦【金質歷程盃】發表交流活動202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