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為以受僱者向雇主提出書面申請之次日起,依曆計算至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始日之前一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下載相關內容[各項競賽]112年度「祖父母節全國性活動」之「穿越時空遇見你」祖父母生命故事徵件活動2023-05-25[訊息轉知]轉知文化部辦理2025年第29屆「臺法文化獎」開始受理推薦,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2025-03-20[訊息轉知] 2023全國自由飛行滑翔機競賽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