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為以受僱者向雇主提出書面申請之次日起,依曆計算至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始日之前一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下載 Post Views: 78相關內容[各項競賽]龍華科技大學數位內容技術研發中心舉辦「第十一屆全國原創桌上遊戲設計比賽」2022-07-06[訊息轉知]國立臺北大學辦理「第194期平日日語會話基礎一級班(J1)」課程。2023-03-23[訊息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年度訓練計畫」及名額分配業登載於該學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hrd.gov.tw/)之「檔案下載」頁面,請查照。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