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為以受僱者向雇主提出書面申請之次日起,依曆計算至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始日之前一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下載 Post Views: 128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國立成功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學系將於 111年7月3日至7月8日,於本校成杏校區醫工系館舉辦「第七屆國立成功大學生物醫學工程營」2022-03-15[活動轉知]更正本校英語學系113年2月20日師大英語字第1131004750號函,請查照。2024-02-29[訊息轉知] 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資訊監試人員培訓研習」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