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41相關內容[招生資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財經企管暨國際證照輔導班系列課程「線上班法人操盤與研究、PMR專案管理核心能力、CSB商業溝通能力素養、ESB創業管理與商業素養」招生訊息2022-03-04[重要公告] 本校114年度專案輔導助理人員甄選面試通知2025-04-22【學期補考成績】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學期補考成績202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