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相關內容[學生活動]2025全國智慧製造應用競賽巡迴研習2025-03-06[活動轉知]航發協會規劃辦理「航空職涯規劃、航空證照趨勢」2023-06-01[訊息轉知]配合行政院振興花蓮縣觀光,放寬公務人員113年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增修功能定於113年5月28日修正上線,並檢附相關事項Q&A1份,請查照。202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