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57相關內容[訊息轉知]中原大學 辦理112年度創新產業應用培育工作坊計畫-「創新產業Python與OpenCV AI視覺應用班」招生中,報名即日起至112年5月1日止2023-04-19[訊息轉知]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2年3月修訂版)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圖卡版)」(112年3月)各1份。2023-04-06[訊息轉知]雲林縣政府「114年布袋戲傳習中心旗艦計畫-劇本創作徵選」簡章202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