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教育部辦理「2025年校史編纂‧人權教育工作坊」實 施計畫,請貴校鼓勵所屬人員報名參與2025-07-04[校內競賽]111(上)第08週整潔、秩序成績公告2022-10-25[各項競賽]2023年全國雙語創意貼圖創作競賽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