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環境部辦理「112年環境保護職人體驗工作坊」共計6場次2023-09-07[獎學金訊息]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衡教育發展獎勵國民中學畢業生升學當地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2024-12-11[訊息轉知]國家青年交響樂團暑期活動甄選202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