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144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檢送【2023+Design 嘉義.夏設計】國際設計論壇暨工作坊活動報名資料(如附件),敬邀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與。2023-09-07元智大學資訊傳播系學系辦理「數位媒體設計」體驗工作坊,課程活動全程免費。2025-03-19[政令宣導]有關正確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方式與相關說明20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