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員會」自112年4月30日組織調整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原法規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相應修正名稱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等及其他。

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