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員會」自112年4月30日組織調整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原法規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相應修正名稱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等及其他。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函下載相關內容[競賽資訊]第31屆國際高中生書法選拔(書法甲子園)2022-07-26[訊息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績優圖書館評選實施計畫」之績優圖書館受理期限,延長至113年6月17日(星期 一)2024-05-22有關「擬任人員 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 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案,具結對象應包含各機關(學校)現職軍公教、約僱人 員、約用人員及技工、友、駕駛、駐衛警,及政府所屬 之法人、團體、公營事業機構等相關人員,並請於114年3月14日前填送完成。2025-03-04
有關「擬任人員 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 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案,具結對象應包含各機關(學校)現職軍公教、約僱人 員、約用人員及技工、友、駕駛、駐衛警,及政府所屬 之法人、團體、公營事業機構等相關人員,並請於114年3月14日前填送完成。202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