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56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2023第一屆全國星光青少年創作音樂大賽2023-09-22[訊息轉知]:國立中山大學辦理推廣教育「地政士學士學分班第5期」招生。2023-07-20[訊息轉知]朝陽科技大學主辦之「2024銀髮服務產業生態系高中職學校小論文競賽」簡章1份,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所屬學生踴躍報名組隊參加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