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相關內容[資通安全]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網路安全校園宣導2023-12-18[進修研習]國立臺北大學辦理同步遠距韓語課程–「韓語會話基礎一級班」簡章暨報名表1份,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2024-08-21[訊息轉知]本會辦理 2023 年第四屆台灣經濟學奧林匹亞競賽活動,請轉知並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參與。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