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142相關內容[補考須知]1102高三學期補考訊息2022-05-12[校內競賽]114(下)第4週整潔、秩序成績公告2026-03-06[訊息轉知]內政部為推動「合作事業推動地方創生輔導試辦計畫」,辦理推廣講座及活動相關訊息。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