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118相關內容[活動轉知]「淡江數學日」活動,即日起至3月12日止,開放各校學生免費報名參加2025-03-10[活動訊息]110學年第二學期親師座談會手冊2022-02-25[活動轉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系舉辦「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創客電機營」202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