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50相關內容[活動轉知]世新大學「2023世新大學法律探索營」2022-12-20國立中興大學 國高中營-ACP與SSE國際證照輔導、機器學習初探營隊2024-11-19[訊息轉知] 國立臺灣大學於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辦理「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線上直播招生座談會」202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