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 Post Views: 7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辦理「2023屏東大學心輔營-穿越心世界」活動延長報名時間2023-05-04[訊息轉知]114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本(114)年3月1日起開始徵件,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2025-02-24[訊息轉知]敬邀貴校教職員生參加本校通識教育中心舉辦之「111學年度下學期實用中文寫作教學工作坊」(第十九屆),並請惠予公差假,請查照。202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