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辦理《聆聽情緒河流-導師自我照顧工作坊》衷心工作坊實施計畫,本校教師兼導師者可自由報名參加2023-06-01[活動轉知]淡江大學土木科技展2023-05-02[活動訊息]「ゲゲゲの鬼太郎妖怪100物語」特展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