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 Post Views: 128相關內容[轉知訊息]走進國圖‧品閱法國-主題圖書及特藏文獻展2022-06-23【重要公告】本校112學年度本土語文教育直播共學 教學支援人力資源中心專案助理甄選錄取名單2023-11-20[訊息轉知]高雄醫學大學「咀嚼吞嚥健康體驗營」202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