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 Post Views: 94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於111年9月17日(六)辦理「虛擬樂手製作工作坊2022-08-31[訊息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英、越、泰及印尼文版2023-05-08[訊息轉知] 基隆市家庭教育中心114年10月-11月辦理親職教育活動文宣6份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