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相關內容[比賽公告]高一英文朗讀比賽辦法及文章公告2023-10-06[活動轉知]中國文化大學寒假大學體驗營2022-12-06[訊息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合辦「政策創新碩士學分班」(以下簡稱學分班)並提供免費名額一案,請同仁踴躍報名選讀。202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