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 Post Views: 207相關內容[學校資訊]111學年度第2學期代辦費收費公告2023-02-13[活動轉知]國立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謹訂於民國112年2月1日至2月4日,舉辦第十四屆金融研習營2022-10-14[訊息轉知]有關教育部辦理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請貴校及所屬人員踴躍報名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