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 Post Views: 126相關內容成功大學領導與行動-高中生學習成果發表2024-11-21(訊息轉知)本(111)年度中秋節將屆,請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2022-09-05[訊息轉知]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為提醒民眾關心疫情與後疫情時代兒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本會製拍「防疫『不防心』-說出來,鬆口氣」影片2022-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