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 Post Views: 40相關內容【招生公告】國立基隆高級中學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轉學考簡章2025-06-24[訊息轉知] 臺北醫學大學訂於114年9月12日至9月13月辦理「2025 大學社會責任實踐博覽會」2025-07-09[重要公告] 111學年度教職員工敬師禮券發放,敬請9/26-9/30撥冗至人事室領取,謝謝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