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 Post Views: 130相關內容111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2022-06-06[訊息轉知]慈濟科技大學與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主辦之「2023第七屆全國慈悲科技創新競賽」-高中職組收件截止時間延期至112年6月8日(星期四)2023-05-19[訊息轉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2年2月-7月推廣教育課程」招生簡章2023-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