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勞動基準法第37條略以,112年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為應放假之紀念日;勞動節當日放假者請配合於差勤系統選擇「五一勞動節」辦理登記,移放假者請於112年7月31日前(星期一)休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4-2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 Post Views: 48相關內容[研習資訊]環保署「110年臺美生態學校種子人員線上工作坊」2021-08-04[公告]因應托嬰中心開始受託,明德樓後方停車場使用異動通知2025-05-02[訊息轉知]「113學年度ICT融入教學工具探究與課程設計-AI真的能取代音樂老師嗎?」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