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勞動基準法第37條略以,112年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為應放假之紀念日;勞動節當日放假者請配合於差勤系統選擇「五一勞動節」辦理登記,移放假者請於112年7月31日前(星期一)休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4-2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 Post Views: 187相關內容[訊息轉知]2022年第十屆港都模擬聯合國2022-04-26[升學資訊]轉知中國文化大學進修學士班招生資訊2022-05-27[考試訊息]1112高三期末考及高一二第二次期中考範圍相關公告202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