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勞動基準法第37條略以,112年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為應放假之紀念日;勞動節當日放假者請配合於差勤系統選擇「五一勞動節」辦理登記,移放假者請於112年7月31日前(星期一)休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4-2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 Post Views: 21相關內容[榮譽事蹟]111學年度國語文客語演說比賽成績揭曉2022-12-16[活動轉知]華梵大學「2023高中職寒假體驗學習課程」2022-12-17[行事曆]112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2023-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