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勞動基準法第37條略以,112年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為應放假之紀念日;勞動節當日放假者請配合於差勤系統選擇「五一勞動節」辦理登記,移放假者請於112年7月31日前(星期一)休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4-2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戲劇教育與語文教學應用社群邀請演員-陳怡彤女士,辦理「劇場十八般武藝」講座2023-11-22[訊息轉知]全國高中職教師數位增能培訓2022-07-04[教師研習]新興科技IoT心跳血氧機暨隨身酒精噴霧器實作工作坊202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