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勞動基準法第37條略以,112年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為應放假之紀念日;勞動節當日放假者請配合於差勤系統選擇「五一勞動節」辦理登記,移放假者請於112年7月31日前(星期一)休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4-2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 Post Views: 319相關內容113年1月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無」2024-02-15[錄取公告]本校111學年度本土語文教育直播共學支援人力資源中心專案助理第4次甄選錄取名單2022-12-27[教師活動]Canva AI 魔法賦能:打造高效率的未來教室202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