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有關擬任國籍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所定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職務,並經主管機關依規定核准得兼具外國國籍者,無須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提出具結書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4-0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銓敘部函(國籍法)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2023高科大青藝獎典藏徵件比賽」2023-10-04[訊息轉知]檢送國立清華大學辦理「運動科技產業實務與應用在職碩士學分班(線上遠距)」訊息,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2024-04-11[訊息轉知] 基隆女中-抗震模型實作活動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