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有關擬任國籍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所定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職務,並經主管機關依規定核准得兼具外國國籍者,無須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提出具結書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4-0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銓敘部函(國籍法)下載 Post Views: 64相關內容國立屏東大學112年11月30日至同年12月7日於高雄捷運美麗島廊道辦理「111-112年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靜態成果展」,請查照。2023-11-27【訊息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112學年度商借教師至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2023-10-12[重要公告]國立基隆高級中學111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第1次招考錄取公告20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