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3-0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教育部-函下載教育部令下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十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下載 Post Views: 218相關內容[訊息轉知]臺北科技大學「114學年度高中申請入學線上說明會」2025-04-08[師生活動]Tech農!2024全國高中職科技農業提案競賽及工作坊2024-05-23[訊息轉知]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請查照。202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