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3-0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教育部-函下載教育部令下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十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下載 Post Views: 234相關內容[分科測驗]111分科測驗確診及具感染風險考生自主填報注意事項2022-07-04[活動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舉辦「112年創意機器人研習營」2023-04-10[訊息轉知] 基隆市政府「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推廣EDM,相關技能競賽選手及技職體系青年踴躍申請202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