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3-0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教育部-函下載教育部令下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十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下載 Post Views: 74相關內容[防疫資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1年9月1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調整入境檢疫措施2022-09-14[活動轉知]國立金門大學辦理「111學年度金門大學週-線上招生說明會」2022-03-15[活動轉知]靜宜大學日語及西語高中生營隊海報及相關資訊202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