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3-0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教育部-函下載教育部令下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十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下載 Post Views: 134相關內容[訊息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召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全區決賽領隊會議2026-01-23[訊息轉知]故宮X龍山寺遊藝思─學子嗨FUN參訪北部院區2023-07-03[訊息轉知]國立臺東大學夏季學院辦理之「部落遊學體驗課程」202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