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3-0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教育部-函下載教育部令下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十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下載 Post Views: 246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客家委員會112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全國認證,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9日受理報名,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2023-05-02[活動轉知]東海大學工業設計學系辦理「高中生設計與實作體驗營」2023-06-15[訊息轉知] 嶺東科技大學辦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AI數位轉型應用培訓據點-AI智慧辦公與行銷應用實戰班」課程202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