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3-0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教育部-函下載教育部令下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十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下載 Post Views: 12相關內容[研習資訊]文化部文化產局辦理112年度「古蹟管理維護人員教育訓練課程(基礎訓練)」2023-08-11[訊息轉知]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2年3月修訂版)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圖卡版)」(112年3月)各1份。2023-04-06[訊息轉知]「我在聽聽看的日子_聾人編導」講座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