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3-0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教育部-函下載教育部令下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十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下載 Post Views: 105相關內容[訊息公告]國立基隆高中111年暑假學生活動安全預防宣導注意事項2022-06-30[訊息轉知]112年「推動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參與國際藝術競賽計畫」,延長申請時間至本(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止2023-10-04【招生訊息】基隆高中實驗班熱烈報名中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