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競賽]111年度校園樹木徵文競賽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5127號辦理。

二、本署前於111年11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64868號函轉教育部111年11月24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084號函(諒達)檢送「111年度校園樹木徵文競賽」簡章及海報各1份。

三、由於海報之日期誤植,教育部更正旨揭活動海報日期,簡章內容不變。

四、旨揭競賽內容重點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分為國小組(四到六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及教師組(包含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生組由1至3名學生組隊,1名教師指導;教師組由1至2名教師組隊,皆不能跨校組隊及重複報名,惟參賽教師可同時擔任一隊學生隊伍之指導教師。

(二)競賽形式:以校園原生種樹種為主題,拍攝至少1,600像素寬或高之照片至多5張,以短文、散文、詩詞等方式闡述樹木故事,並介紹學校之愛樹護樹行動,文字與圖片需進行排版設計。

(三)審查方式:由本部籌組評審團進行評選審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教師組,每組各取前3名共計24隊(第一名共4隊,團隊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第二名共8隊,團隊獎金新臺幣1萬元;第三名共12隊,團隊獎金新臺幣5,000元,依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學生組指導老師獎勵金2,000元)及佳作數隊,頒發績優獎狀及獎金(獎金頒發不含佳作)。

(四)本競賽業於111年11月進行公告,112年2月28日截止收件,採線上繳交作品方式辦理,獲獎名單預計於112年3月底進行公告。

(五)相關報名資訊請參閱競賽簡章,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聯絡窗口國立嘉義大學森林系伍助理,電話05-2717470,電子信箱:as210423@gmail.com。

五、檢附教育部來文及附件各1份供參。

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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