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本(111)年度中秋節將屆,請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9-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 / 首頁公告一、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 相關規定,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二、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設有廉政倫理相關課程教學資源,請同仁多加運用。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有關112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報名截止更正為至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2023-12-11[訊息轉知]有關本校探究與實作課程推動中心辦理「111學年度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飲食文化探究工作坊」歡迎貴校教師報名參加,並請惠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2023-03-27【訊息轉知】113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請有意願者報名參加,請查照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