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轉知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31條,行政院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

檢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31條相關資料(如附件)供參下載運用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