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轉知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31條,行政院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Post author:生輔組長Post published:2022-08-08Post category:宣導網站 / 生輔組 / 行政單位 / 首頁公告檢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31條相關資料(如附件)供參下載運用宣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1、31條下載 Post Views: 7相關內容[訊息轉知]金車文教基金會「碳排危機 Carbon Crisis-議題式桌遊工作坊」2022-11-30[訊息轉知]第7屆(2023年度)臺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2022-11-30[訊息轉知]社團法人臺灣鑑識科學學會與中央警察大學舉辦「2025暑期CSI鑑識體驗營」2025-04-16